一、缩短行政审批时限
所有的审批请示,当日登记,当日传递。处内企业职工流动、转移手续,材料齐全的当日办理;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工资变动、调整等材料齐全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;劳动争议案件受理后,5日内确定是否立案,不予受理的5日内出具不予受理证明;到达正常退休年龄的企业职工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休审批,手续齐备的5个工作日内办结;城镇职工参加基本医疗保险,手续完备的30日内发放基本医疗保险证;对需要转外地就医的及时审核、审批,符合条件的2日内办结;劳动就业服务企业性质认定,符合条件的5个工作日内审查办结。对急件或特殊要求的,要急事急办,特事特办,做到不误时、不误事。
二、简化办事程序
随时为单位和职工个人提供代存档案、代缴社会保险费等人事劳动保障事务代理;用人单位办理职工录用手续,符合规定的随到随办;农村劳动进城务工或到外地务工办理就业证、卡,手续齐全的随到随办;社会保险参保登证、缴费及社会保险关系转移,手续齐备的随到随办。同时承诺,对不具备办理条件的要一次性作出清楚说明,避免办事人员为同一事项多次往返。
三、实行政务公开
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规定、办事条件、审批程序、办事时限等,除有保密要求的外,一律向社会或在适当范围内公开。全体工作人员在工作时间内,必须佩证上岗、挂牌服务。实行首问责任制。
开通监督举报电话,电话号码:2611153