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编委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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拟定全处机关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规划、方案和相关配套政策并组织实施和协调指导,建立和推行适合事业单位特点的新型用人制度和分配制度。其职责任务是:
(一)贯彻执行中央、省、市和我处关于行政管理体制改革、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决定,拟订全处机构编制工作的政策、办法并负责具体落实。负责筹备处编委会议,草拟处编委会议纪要和有关文件资料,落实会议各项决定。
(二)拟订全处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,并报处编委研究,指导、协调全处各级行政管理体制改革、机构改革等工作的落实;管理全处的行政编制。
(三)拟定全处机关事业单位设立、调整和人员编制增减的年度立项计划,并按程序上报;拟订全处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人数计划、工资总额计划和其他专项增人计划并监督执行。
(四)在机构规格、编制数额、领导职数以及内设机构个数不变的情况下,审批全处机关事业单位内设机构、人员编制及股级职数的调整。
(五)对全处机关、事业单位调入人员,股级职数配备,接收各类统配人员,录用国家公务员(或机关工作者)等,依据核定的人员编制、职工人数计划和工资计划进行审核,实行《增人计划卡》和《编制许可证》制度。
(六)负责审批经费自理事业单位的编制增减和人员调入方案。
(七)负责机构编制的统计和有关资料的整理;负责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日常工作。
(八)监督检查机构编制法规、政策及机构改革方案的执行情况,查处、纠正违反机构编制法规和纪律的行为。
(九)承办工委、办事处和市、处机构编制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电话:26110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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局办公室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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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职责是发挥参谋和督导作用,围绕全局总体工作,收集信息,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,协调局领导组织日常政务,负责文秘、机要、档案、信息、调研、信访、保卫、保密、提案、督办、车辆管理、卫生、接待、后勤服务工作;承担全局性文稿起草工作;负责全局各种会议和局领导重要活动的组织安排工作;负责上级和领导同志指示、批示的催办落实;提供内务服务和保障工作;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财务、审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;研究拟定、修改全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保规范性文件,制定和组织实施综合配套改革方案。
电话:2611153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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调配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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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一)负责全处国家公务员队伍(含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)建设的规划和综合管理工作;
(二)研究拟定全处国家公务员的具体管理办法和措施。
(三)负责全处公务员培训工作,
(四)负责制定全处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全处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管理和服务工作。
(五)负责政策性安置和调配工作。
电话:2611025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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人才交流中心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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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:
(一)
负责全处人才资源的规划、开发、配置和管理工作;
(二) 拟定全处人才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;
(三) 管理和指导人才交流服务和就业中介机构;
(四) 指导大中专毕业生就业;
(五) 负责引进人才工作;
(六)
拟定全处引进国(境)外智力工作的计划并组织实施;负责国家、省、市重点引智项目的申报、实施和管理工作。
电话:2612618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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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资福利科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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综合管理全处机关、事业单位的工资、福利工作,研究拟定贯彻落实国家、省、市关于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、津贴政策和标准的实施意见以及机关、事业单位的福利制度和地方津贴办法,并组织实施;拟定全处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人技术等级考试的政策、办法并监督实施;组织实施国家、省关于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休、退休的政策、规定,指导协调机关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;贯彻执行机关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工作时间的确定及工龄计算的规定和办法; 负责全处机关、事业单位工资和离退休干部的统计工作。组织实施企业职工工资的宏观调控管理工作;拟订企业工资指导线和测算最低工资标准;建立并组织实施企业工资协商谈判制度。
电话:2611337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