办理《再就业优惠证》
一、审批依据:
依据《申发〈再就业优惠证〉办事流程》
二、审批程序:
1、受理
2、审查办理
三、申报材料:
1、《失业证》或《下岗证》
2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
3、个人招工档案
4、《再就业优惠证》申领表2份
5、一寸免冠照片3张
四、承诺时限:
5个工作日
五、受理范围
国有、县以上集体企业下岗失业职工
六、收费标准:
免费
办理地点:岚山区行政服务中心一楼人劳局窗口
联系电话: (0633)2616759